屋主收查稅公文 實價查稅全面啟動

 

公視 2014-03-09
 
最近傳出、國稅局大動作實價查稅,已經有不少屋主都收到了國稅局行文調查,
 
一旦發現沒有以實際獲利金額來申報,就會要求補稅。這次的加強查核、除了
 
台北市之外,就連桃園及中南部也有,而且不只是豪宅,也包括屋齡較新、或
 
賣價較高的一般住宅。 最近傳出國稅局大動作實價查稅,除了加強查核台北市
 
之外,就連桃園及中南部也有愈來愈多人遭到查稅,而且不僅是豪宅,還有一
 
般住宅,像是屋齡較新或賣價較高的住宅也被查。
 
==民眾==
人家已經賣了7年
 
你還在往前追溯稅率的問題
 
政府要好好把這個制度弄好來
 
==民眾== 沒有錯雖然說賺的錢
 
會有需要(補稅) 可是現在薪資比較少
 
大家都還是希望是說 能夠合理啦
 
合理的對待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過去民眾賣屋必須併入綜所稅申報,大多數民眾會採用房屋評定現值申報,因為所得
 
金額大多遠低於實際獲利金額申報,但國稅局近來則是取得售屋人原始成本,再要求
 
納稅人改以實際獲利金額申報,也就是實價查稅。
 
==房仲業者 徐佳馨==
 
總價的部分 大概台北市8千萬以上 然後其他區域5千萬以上 大概都是主要稽核的對象
 
如果說補稅的一個狀況來說的話 大概一般補稅 都會到兩三百萬以上 由於稅捐稽徵法
 
規定不動產交易申報所得,核課期間為5年,不當逃漏稅則為7年,因此4、5年前有賣
 
房子,並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的人,最可能收到補稅通知。 因此房仲業
 
者提醒,民眾如果能夠檢附當初購屋持有成本證明,像是代書費、仲介費甚至奢侈稅等
 
等,未來再做移轉申報時都能扣抵,達到間接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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