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台電喊虧損 5年「偷發」196億獎金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高嘉和/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昨質疑,累計虧損將近二千億元的台電,九十六年起雖每年未在預算中編列績效獎金,但到了期末年度決算卻有高達數十億元的績效獎金併入決算,總計五年達一百九十六億元之多,根本就是「作弊偷發」,也是瞞天過海的障眼法。

瞞天過海併入決算

對立委指控,台電解釋說,台電自九十五年度起出現虧損,依預算法規定,虧損不能事先編列績效獎金,但台電的虧損主要來自配合政策凍漲,是不可抗力因素,事後台電向國營會申訴,國營會若認同理由,就會核准發放績效獎金,才會在決算書時出現績效獎金。這不是作弊偷發、也非瞞天過海,是依法編列,也是依法申訴。

台電:依法編列

鄭麗君昨質疑,台電去年度預算因未編績效獎金,讓立法院無法審議,但到年底年度決算卻有高達四十五億二千四百多萬元績效獎金併入決算。

鄭麗君強調,過去五年台電都是用同樣的模式「作弊」,從九十六年到一百年,每一年預算編列中績效獎金都掛零,到了決算才併入數十億元的獎金,累計五年共搬走了將近兩百億元的績效獎金。

她說,如果台電是因為「預期虧損」,所以不編列績效獎金,事實證明是持續虧損,那這五年決算為什麼自相矛盾併入將近兩百億元的績效獎金?難道台電的績效是越虧損越有績效嗎?

鄭麗君批評,台電是在預算中作弊,故意不編列,直接在決算中併入鉅額獎金,而審計部未依法定審計職權進行審定,完全授權行政院各主管機關自行審核,形同放水,讓行政機關自己搬錢打賞國營事業。

鄭麗君說,台電宣稱由於預估營運持續虧損,今年及明年的「用人費用」獎金部分,都沒有編列績效獎金,但這是不是台電又要重施故技,躲過立法院的預算審查,然後於決算中再藉由審計部,併入鉅額績效獎金?

鄭麗君痛批,台電像這種瞞天過海,躲過立院審查發放鉅額績效獎金的作弊行為,將為人民所不容。而在台電如實匡列績效獎金之前,立法院應凍結所有台電預算,不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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