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撰文者 /


資料來源 /

東森房屋加盟事業總部

 
繼承登記應於何時申辦﹖申辦時應檢附何種文件﹖

一般繼承登記應於繼承開始六個月內為之,其逾期申請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一倍之罰鍰,最高罰至二十倍;申辦時應檢附:
(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遺囑繼承時檢附)。
(大陸地區人民經法院准許繼承者,臺灣地區人民申辦繼承登記時檢附)。
(委託他人代理者檢附之,如於登記申請書已載明委任關係者免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台中買賣房屋 的頭像
    大台中買賣房屋

    台中房屋-售屋達人- 張玉芬0927-662947-專賣台中房屋,台中買屋,台中賣屋託售,台中房屋諮詢,台中售屋委託!台中房屋仲介,台中賣房子,台中買房子,實價登錄查詢,房價諮詢

    大台中買賣房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